贺常在看到地球真面目的一瞬间,险些再次掉下去,最后他虽然没有掉下去,但是三观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贺常心道:原来地球的环境已经被破坏到了这种程度,森林被人类砍伐殆尽,所以露出了焦黑的土地;污染品都被人类倒进了海里,所以海水的颜色变成了黑色,尤其是帝都上空那条又大又厚的黑心棉花被,看起来真是壮观啊……
贺常慢慢握紧了拳头,心道:可是,这是可以改变的事情吗?对于人类来说,金钱比环境重要多了,他们意识不到地球的环境被破坏的有多么严重,就算他们意识到了,大概也不会停止对环境的破坏吧。
贺常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心中又想:如果有外星生命光顾地球,不知道他们看见这幅场面,心中会怎么想,也许他们本来想要殖民地球,看见这幅场面之后都被吓得不敢来了,作为人类,我真是感觉很丢脸啊。
贺常叹了口气,不忍心再看脚下地球的惨状,他抬起头,把右手举过头顶,整个人猛然加速,向上冲了出去。
金星,是太阳系离太阳第二近的大行星,因其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了白色的光芒,因此在古代又被人们称为“太白”,在希腊神话中,它的守护神是爱与美之神维纳斯,是一颗代表爱与浪漫的星球,而事实上,元始天尊与太元玉女的初次邂逅也恰好发生在这里。
但是,金星的真面目却并不像神话中描述得那么美丽,金星上的二氧化碳比地球上的氮气还多,大气压是地球的90倍,温度可以高达500度,天空布满了橙黄色的硫酸云,动不动就下酸雨,简直就不是人呆的地方。
在那橙黄色的迷雾中,一个白色身影一边在空中旋转着,一边缓缓落在了金星的地面上,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贺常,他往下一蹲,单膝跪地,两只手向两旁伸出,支在地上,利用手脚与地面形成的多重三角架卸掉了冲击力,然后站了起来。
贺常举目远眺,但见金星上一片荒凉,四周除了岩石根本看不见别的东西,心道:有关部门让我来金星找外星人,可是金星这么大,我该到哪找才好?难不成我要从东向西绕金星飞一圈,再从南向北绕金星飞一圈?呆着这种地方就已经够受罪的了,更何况即使绕了两圈也未必能找到。
想到这里,贺常觉得十分头大,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只要能够在不运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扩展视野,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贺常经过基因改造,身体各方面的机能都有了质的飞跃,他不仅能够在无氧环境中生存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且能够耐受的温度上限也被上调到了碳的熔点,即3600度,金星大气层底部的温度虽然高达400度,但是贺常顶多是觉得有些不舒服而已。
问题只是在于,在这种温度下运动,体能消耗得非常快,身体里的水分会迅速化为汗液流出体外,然后被蒸发掉,水是碳基生物生存的根本,一旦贺常脱水,即使他能承受的温度上限是3600度,他也一样活不成了。
好在贺常善于思考,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点,即“在不运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拓展视野”,换句话说,就是要找到一个制高点,想起制高点,贺常立刻联想到了一个地方——金星的最高峰,麦克斯韦山。
金星由于缺乏水分,没有板块消亡地带,所以金星虽然比地球小,麦克斯韦山却比珠穆朗玛峰还高,足有12000米,如果站在山顶上,方圆几百公里大概都能尽收眼底,想到这里,贺常立刻向金星的北半球飞去。
贺常一边飞,一边向下方眺望,希望能在地面上看到人的踪迹,或者,就算没有人,看到一些生物也好啊!
而事实上,贺常也确实看见了生物,而且还是人型生物,地点在麦克斯韦山腰处的一个悬崖峭壁下,贺常心中大喜,果断向下飞去,降落在那人身后。
那人听见声响,回过身来,却是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短发女子,她把手一招,一个金色、带刃的飞轮,立刻急速地旋转着,夹着骇人的威势,朝贺常直射了过去,目标是颈侧动脉。
贺常吓了一跳,急忙向左方闪避,那飞轮擦着贺常的耳边飞了过去,贺常不禁皱眉,正想说那女子几句,却见她又把手指一勾,飞轮竟然在空中打了个弯,从身后再次朝自己袭来,目标是两块颈椎骨之间的缝隙。
贺常双膝微屈,让飞轮从自己的头上飞了过去,心道:看起来,这货是要置我于死地啊!我和她有多大仇啊!不过嘛,算了,我已经想出对付她的方法了,这货手中的飞轮应该不止这一个,她之所以只用一个轮子攻击我,应该是想让我误以为她是远攻型,诱我近身,然后出其不意的用剩下的轮子解决我。
但是,如果我不近身,这样躲下去就没完没了了,所以,要想近身,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趁着这第一个轮子朝她那边飞了回去,我只要跟在这个轮子的后面扑过去,她就必须用更多的轮子来对付我,能不能赢,就看我躲得够不够快了。
想到这里,贺常双脚一蹬,身如流星般朝女子直射了过去,而事实上,事情的发展也正如贺常所料,女子眼中闪过一丝惊慌,双手连挥,剩下两个飞轮全部祭出,一攻贺常上路,一攻贺常下路。
如果换成一般人,被人用这种方法攻击,大概已经很难躲了,如果低头弯腰,那么腿就得被切断,如果跳起来,那么胸口必然受击。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