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天我也没闲着,就跟我爸妈各种忙活,尽量找一些对我们有帮助的证据,像借钱那天一次性取出25万现金,银行留下的取款记录,以及那天丈母娘给我爸妈打电话,手机保存的通话记录这些,一并整理好了,才开始等待开庭时间的到来。期间丈母娘还给我们打了电话,电话里她仍旧是那样阴阳怪气的语气,说真不知道我们怎么想的,吃饱了撑着,还真敢跟他们打官司,打又打不赢,还浪费钱,反正我们手上没有证据,随便怎么样他们也不怕,总之就是觉得我们告不了他们吧,在电话里各种耀武扬威。
就这样,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开庭那天是阴天,我们一家人跟着李律师到了法院,刚进门口就遇到了丈母娘一家,他们也请了律师,应该是为了预防万一吧,进去时还各种给我们眼色看,各种鄙视什么的。
以防大家觉得累赘,我简单的说明一下过程吧,首先这次官司被归类为债务纠纷,法庭上李律师作为我们的辩护人,几乎是全程代替我们发言,由于我们家有录音笔这一项铁证,再加上银行取款记录,电话约谈记录等,可以直接证明丈母娘在那天借了我们的钱,数目为25万元整,最终丈母娘的律师极力辩诉也于事无补,法院一审判决我们胜诉,让丈母娘一家归还我们25万元,丈母娘不服判决上诉,于是五天后二审开庭,结果他们家还是给不出可以反驳我们那些证据的材料,法院再次判我们胜诉,维持一审判决且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