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承天府以南的定军河溯流而上,约三十余里,有一片连绵数百里的山林。其间山峦叠嶂,草木繁深。多有虎豹狼虫,栖身而生。更因地势险峻,林瘴可恶,常年也便人迹罕至。犹如一道天然屏障,将西北蛮族与关中盛世隔绝开来。
正值午月,仲夏之时。
层层叠叠的繁茂枝叶,将天空撕扯的支离破碎。骄阳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撒下来眩目的光。蝉鸣之声,聒噪的响彻在这一片古老的山林之中,反而让这天地间,显得更加死气沉沉。
没有一丝风。
一处孤零零的墓碑,杵立在丛生的杂草之间。墓碑上,刻着几个字:李初九之墓。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墓碑后不大的坟包儿,被杂草彻底掩埋。
突然,那坟包儿上的杂草,竟是颤动了一下。紧接着,那颤动的杂草之间,一只满是泥土的手,猛地钻出来。干瘦如柴的手,指关节清晰可辨。那只手上,青筋暴起。一把按住了坟头,猛然用力。周围的杂草和泥土翻过来,一颗人头又从坟包儿里钻出。脏兮兮的满是泥土的一张脸,瘦骨嶙峋。细看之下,是个年轻男子。他紧咬着牙关,又是一用力,整个人才从坟包儿里出来。原本是想要站起来,脚下一软,却又跌倒在地上。
试了一下,到底还是站不起来。他终于放弃。就那么躺在草地上,望着头顶刺眼的光,听着耳鸣一般的蝉鸣,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的燥热,嗅着燥热间的草木气息。
片刻,他忽然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
“哈……哈哈哈……”想要放肆的大笑,却终究因为体力不支,声音越来越小。
又休息了一会儿,他试着站起来。一手扶着墓碑,拼尽了全力,终于颤颤巍巍的站着。又是一晃,险些摔倒。待稳住了身形,看一眼墓碑上的字,他脸上的笑容消失,换上了一副扭曲的愤怒。
三年了!
被活埋了整整三年!
——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化作白骨了!
此仇此恨,不共戴天!
他涨红了脸,忽然愤然扬起了拳头,照着那墓碑狠狠的砸下来。
啪——
墓碑安然无恙,有殷红的血,从墓碑和拳头之间缓缓流下来。
他愣了一下,低头看看自己诡异扭曲的手腕。
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响彻林间。
竟是忘记了,被活埋了三年。没有死掉,已经是侥天之幸。哪里还有剩余的力气,对着墓碑撒气呢。
强忍着手上的剧痛,李初九感觉有些头昏脑涨,天旋地转。他兀自咬牙坚持,强撑着身子,试图走出这片荒山野岭。
眼睛感觉都睁不开了,脚下更是踉跄,犹如踩在云端。
被活埋了三年,不吃不喝,消耗太过严重。体内的力量透支到了极限,不仅让自己的身子虚弱到了极致,甚至于脑子也有些混沌,不清不楚的。
不行了。
快撑不住了。
呼……
不能死!
自己还不能死!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好好休息一下,要好好的吃上一顿饱饭,要报仇!
脚下忽然一空,李初九暗叫不好。努力睁开眼,眼前的天不是天,地不是地。紧接着,脑袋上忽然一痛,紧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恍惚间,李初九感觉到有人在掐自己的人中。
耳边还有人说话。
“喂!你醒醒……”
“大人,如何是好?”
“总不至见死不救……”
似是有人将自己抬起,又好似躺在了什么物件之上。
晃晃悠悠,浑浑噩噩。
乱糟糟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
自己在哪?
周围又是什么人?
“放肆!尔敢!”
“臣有何不敢……”
“好!好!哈哈哈!嫁给猪狗,都不嫁给他是吧?朕不让你嫁给猪狗!便嫁了你捡来的这个乞丐吧!”
……
李初九是被一口苦涩的汤药呛醒的。
很苦的药,但三年水米未进的他,还是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终于。
终于活过来了。
不仅如此,李初九还发现,就在自己昏迷不醒的时候,竟然还成了家,成了大晋正七品御史言官徐阳的丈夫。
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李初九努力想要回想一下自己从坟墓里爬出来之后的事情,可惜,脑子仍旧还有些浑浑噩噩,一时间根本理不清楚。想了一阵儿,竟是晕眩的厉害,干脆继续躺下。
恍恍惚惚间,李初九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丫鬟橘子。一直在照顾自己的这个自称橘子的脸蛋儿圆嘟嘟的小女孩儿,是个很体贴细心的婢女。不仅忙前忙后的帮着李初九端药喂饭,今日天色好,甚至还努力将虚弱的不堪行走的李初九,抱到院子里晒晒太阳。
乖巧的橘子,长得很漂亮,只是一头银发,看起来很是奇怪。
即便是少白头,总也不至于这般严重吧,竟是不见一丝黑发。
心下好奇,自然不免询问。
“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橘子竟是念了一句诗,有些好奇的扑闪着大眼睛问李初九,“姑爷莫非不知银娘、异女之事?”
“银娘异女?”
“三年前,护花铃声在京城响起。满京城的男子,尽皆变成了银发女子。银发女子不是女子,固而称之为异女。银娘的称呼,自是来自这首诗了。姑爷竟是不知此事?莫不是一直遁世而居么?”说话间,天色不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