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宋福禄,她穿那身衣服怎么样。宋福禄看了半天,看出了名堂,说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从国内农村来的姑娘,倒像是法国时髦女郎。
“福禄,你还挺懂嘛!我这是特意穿给你看的。我就想为你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宋福禄笑了,笑得很天真。他第一次听她说为他而打扮,感到很新鲜。他还不知道女人穿衣打扮,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男人看。他又仔细看了一遍她那件纯白色立领衬衣和紧身黑裤,感觉她那一身装素特别精神,充满了青春活力。
她还在照镜子,欣赏着自己的好身材。
他认为梁晓秀那古铜色的皮肤就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皮肤,而她那线条流畅、曲线完美的身材,就是最好的身材。他前后左右看了一遍,越看越觉得她漂亮。
他说,他以前不懂女人的服装,现在看到她的装束,他才知道什么样的服装穿在她身上才会有什么样的效果。他以后得让她多买服装,买各式各样的服装,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天天看她试装。
她继续对着镜子照,她过去从来没有那样长久地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身材,这一看确实看出了她的身材完美无缺。她再看她的皮肤,皮肤呈古铜色,她原来总以为她的皮肤不够白,可是到了法国她才知道她那种皮肤才是健康的肤色,百里挑一。老外为了把皮肤嗮成古铜色,每年夏天到海边嗮太阳,可是一到冬天,老外的皮肤又变白了;而她的肤色是天然的古铜色,用不着嗮太阳。
宋福禄说要给她买服装,好好打扮她,她便想等她有了几套像样的服装,她一定好好给他展示一下,让他好好欣赏她。他既然喜欢看她试装,她就每天都换一套衣服,每天都让他有新鲜感。她早就看好了百货商店里的一些时装,既然宋福禄发话了,她就买几套,让他开开眼。
服装试完了,宋福禄又煮了咖啡。他说梁晓秀的身材还是瘦一些,看着挺单薄;她吃肉少,吃菜多,那样胖不起来。他建议她以后多吃一些肉,特别是多吃牛肉,增加体重。他们的工作既辛苦又劳累,没有好身体挺不住。
“福禄,你说着说着就说酒话了。”
“我怎么说酒话了?”
“你说我身材单薄,可是你应该知道我刚来那阵每天都吃不饱饭,我怎么能胖起来呢?还有,后来我们又舍不得吃肉,我上哪儿去吃牛肉呢?怎么,这些情况你都忘了?我看你是喝多了吧。”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那么说的。不过你说你刚来时每天都吃不饱饭,那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呀?”
“我哪好意思说呀!我那时饭量特别大,比一个大小伙子都能吃。我在家时,每年过年家里包饺子,你知道我能吃多少吗?我能吃两斤水饺。我刚来那几天,我们吃早餐,我特别喜欢吃法国羊角面包,可是你早餐只拿出来6个羊角面包,你吃3个,我吃3个。就那种羊角面包,我能吃20个,甚至更多!”
“看你,你应该告诉我,你不应该和我客气。我就是再穷,羊角面包还是能买得起。”
“我担心你笑话我,你会笑话我那么能吃。你知道我为什么能吃吗?”
“为什么?”
“那是因为肚子里没有油水,就想多吃饭。还有,你早餐只提供一杯牛奶,那种杯子,我能喝10杯呀。那牛奶真好喝,我有好几次想和你说再喝一杯,可是都忍住了。还有,有一次我们上街,你买了两个三明治,就那么大的三明治,我吃10个才能吃饱。”
“多少?吃10个?10个三明治就是三斤呀。”
“你可能不信,但我就是那个饭量。后来有一次我们做土豆炖牛肉,我在厨房守着锅,乘你不在,我一口气偷吃了两斤牛肉。那次我把菜端到桌子上时,你还说牛肉看着少了。我说牛肉一炖就缩了,所以就少了。当时你没起疑心吗?”
“晓秀,这些事你刚告诉我,这说明你对我还不信任,不了解呀。我们经济状况再糟糕,也不至于吃不饱呀。你这个人真了不起,我今天又认识了一个新的梁晓秀——我媳妇。”
“说实话,我们结婚后我才踏实,才敢把这些事告诉你。说这些事,我现在还不好意思呢;但我们是夫妻了,我没必要隐瞒。你说对不对?”
“我的晓秀呀,都是我粗心大意,没有照顾好你,让你吃苦了,受委屈了,我得向你道歉。”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不说了。”
喝了咖啡,再喝茶,梁晓秀感觉酒劲很快就消失了。她问宋福禄,还有没有酒劲,他说几乎没了。
两人就那么闲聊着,在聊天中感受到了快乐。宋福禄说她们或多或少还是有些醉意,否则不会那么起劲地聊,而且还把过去不想说的事说了出来,那就是静酒精的作用。
梁晓秀用了一个词:小醉一场。
“小醉一场,这个说法精确,晓秀,有文化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
与宋福禄相比,梁晓秀算是有文化的人,她看的书多,知道的事多。
宋福禄暗暗想,梁晓秀是读书人,有文化、有想法,会营造生活情调。他甚至想:假设他娶的不是梁晓秀,而是别的女人,他这一生很可能就毁掉了。首先在经济上,他就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