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哪个网吧找到他的?我也曾经去找过他,可他当时并不在网吧里啊?而且他寝室的同学说他整晚都没回寝室又怎么解释?”
“他自己说是因为他经常去的网吧人满没位置,他就去了另外一家网吧,并且当天晚上就在网吧里办的包宿,所以就彻夜未归!”
“原来是这样,听起来貌似都说得通,可是都是他一人之词啊!”
“这个是有证人的,我们调取了他上网是身份证的登记记录,他当晚确实在网上整夜上网,而且几个网吧里的人也证实他确实在网吧上网。”
我疑惑道:“但即使都解释的通,也不能排除他作案的可能性啊!毕竟案发时间是下午,他肯没在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