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奇的这句不经意间夸赞我的话在我十八岁这年,点燃了我作为一个正常少女的单纯喜悦,它甚至超过了北大对我的吸引。人总是对最难得到的东西耿耿于怀,而忽视已拥有的一切,即使从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本不该是同一价值的东西。
自然而然,有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晚归。爸妈见我和我哥混在一起,也觉得实属难得,便放任不管。于是,我哥、金子奇和我,就待在金子奇家,看他摆弄各种乐器。即使用现代的眼光看,他父母也是太溺爱他,哪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会在家里专门腾出一个客厅给他做音乐的。对,他家房子大得也有点过了,现在想来,那些让我当年觉得踩上去异常舒服的暗红和金线交叉的图腾地毯,应该来自土耳其师傅的手工。
金子奇并不怕我哥,对我的好溢于言表。那天夜里,他关上所有的水晶灯,只留下若明若暗的一盏地灯,在落地窗前的高椅上弹着吉他唱:“且让我给你安慰,不论结局是喜是悲,走过千山万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么美。既然爱了就不后悔,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我一时有些走神。女人是很难控制自己的心的,我们总会被很多特定的情境下了魔咒,迷乱在一束花、一种灯光或一个拥抱里。那刻,我是喜欢他的。他浅棕半长的头发,他高高像雕塑一样的身材,他嘶哑着像迪克牛仔的嗓音,他坏坏的满含宠溺的笑容,直到今天,还是那么清晰。可是,后来,我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如果当初和他在一起,我的人生会不会就此不同?也许就会回到家乡,做一个朝九晚五抑或是相夫教子的正常的幸福女人,只在一个男人的宠溺里安然一生。
那天离开他家的时候,金子奇古怪地伸出手:“嘿!要走了难道不握个手?”我的世界里,还没有产生过正式握手的场面。我愣愣地伸出手,金子奇坏笑着握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拉进怀里,紧抱着旁若无人。正在门边穿鞋的我哥两秒钟之后杀猪一样哀嚎:“金子奇!你他妈的敢抱我妹!”金子奇这才松开我。我深深低着头,怕自己的脸红得可以照得出他的目光。
我刚走出他的家门口,bp机上收到一句留言:“对不起,忘记你是一个还会脸红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