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爹去哪里了?”
在徐行率领着重甲步兵,一路平推的时候,司马龙已经率领着重甲骑兵,不费吹灰之力的,进入到了司马家的府邸,现在,他正在内院,和他的母亲贾氏喝茶,吃糕点。
“你爹都跑出去一年多了,走之前,也没说去哪啊。”
“估计是为了公事吧。”
贾氏是一个高颜值的美人,司马龙的长睫毛,和俊俏脸庞,正是遗传自母亲。
最重要的是,贾氏非常的严格,自幼年时,司马俊在家庭中所担任的角色,就是一个爱玩爱闹的大男孩,比起父亲这个定位,他更像是一个年长二十多岁的老哥哥。
当然,说是这样说,除了司马俊本身的性格比较欢腾以外,与贾氏的教育理念,也有关系。
如果说,贾氏信奉的,是半吊子的棒打出孝子,那么司马俊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司马龙感受到什么叫做,妈妈打五棍子,爸爸给五颗枣。
因此,司马龙在受到传统家庭教育的同时,也不会特别的压抑自己的性格,知道有发泄情绪的合理手段,那就是同父亲一起,出去旅游。
在当时,风斌和妻子徐氏,偶尔会暂住到河洛,毕竟有风氏一族的产业在此,借口来找司马俊叙旧的同时,还能够让两个小孩,到山林里面,四处晃悠。
纵然是到了徐行七岁,司马龙五岁的时候,徐行去了上官雄的住所学艺,司马龙,还是会偶尔去找他玩,这就是所谓的,竹马之交,但由心系。
司马俊和贾氏的价值观,其实有很大差异,司马俊是秉承着风氏一族和司马一族长久以来的友好关系,以及与风斌的友情,所以希望子辈,孙辈都可以继续交往下去。
但是贾氏就看的比较现实。
自从风氏一族内部分化之后,宗系这一支,逐渐式微,风斌虽然天赋和实力都是一流,却没有赶上一个好的世代,所以,不管是徐行,还是风安,在两个世界的贾氏看来,都不太适合做他宝贝儿子的朋友。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很快,贾氏就会觉得,他的宝贝儿子司马龙,能够与风安交好,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他们两个做朋友,真的是太适合了。
“娘亲,安哥他,已经率领大军,从南门破城,想来这个时候,小半个河洛,应该已经落入他的手中了,用不了半个月,豫县,就是他的囊中物,掌中宝了。”
司马龙的语气,非常的奇怪,徐行明明是在屠杀河洛的战士,司马龙身为土生土长的河洛人,竟然会如此自豪,很显然,在他的心目中,自己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西楚人了,而且是完全站在风安一派的西楚人。
“风安,他该不会,屠城吧。”
贾氏虽然心里没有底,但是他知道,屠城这种事,徐行可以做一次,两次,但是却不会在这个地方造次。
河洛区域,自古以来都是王都气运所在,那晋王一派,不识天命,把晋城的王都,定在了晋县,原本作为王都的河洛,也变成了由世家贵族分化同时的地盘。
“屠城?”
“安哥他,不是没干过这个缺德事,但是,豫县有司马家,有云家,他断然不会屠城的,再杀红眼,那也不至于屠城。”
司马龙虽然知道,徐行先前屠城是为了什么,但是在北伐之前,他还是思考了一些隐患,说到底,诸侯和军阀,都是一些说变卦,就变卦的人,三万人,要打几十万守军驻扎的豫县,骑兵和步兵还拆分开了,证明徐行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着屠城,而是要接管这里。
“士人阶级,是最好糊弄的,你扔点带肉的骨棒给他们,他们就会对你感恩戴德,不像有的人,认不清楚,自己的主子是谁,给肉吃,偏不要,还反咬主人。”
徐行这一次来,是吸收了先前在吴城吃瘪的经验,原来,达官贵人,未必要消灭,最好是不要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其次,只要拉拢了士人阶级,其实就掌握了庙堂的风向。
是要做一个执剑人,用暴力,来让世人屈服,还是要做一个掌舵人,风来雨来,不过卿来。
“那你要快点去与他会合啊,万一他犯糊涂,又来那档子事,豫县的老百姓们,不都遭殃了?”
贾氏说的清楚,讲的明白,想的事情,也很通透,比起与儿子喝茶,吃糕点,享受亲子之间的这种家庭温馨时刻,到不如让儿子去一展宏图,做些有意义的事。
至少,在这一刻,确实如此。
“好。”
“娘亲,那我,就先办公务了,等手上的工作都完成,我再回来。”
司马龙拜别了母亲,刚刚出了府邸,却发现自己的骑兵,都消失不见了,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是几个伯伯叔叔,早就安排好了,让五千骑兵,去各处的酒楼吃饭,所有消费,由司马家买单。
或许是司马家天生如此,敏锐的商业头脑,让他们把这个世界上九成九的事,都当做生意来对待,加上这五千骑兵,是司马龙率领的部队,想来与家族靠近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过,这五千骑兵也好,两万五千步兵也罢,他们效忠的,永远都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楚王,徐行。
或者说,风安。
“唉,看来我得再等会了。”
司马龙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族人与徐行分派出来的骑兵交好,无非就是想拉拢关系,数年前,九州大混战的时候,风水成纪的风王阁,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