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中,把草铺引着起了火,两只手死命地拉那锁上的牢门的铁条。熊熊的火舌迅速吞没了他身后干燥的木制门窗。
马克·吐温认出了这就是他给了火柴的那个流浪汉,这火柴又引起了火灾。
流浪汉使尽浑身的力气去撞门,想把门撞开。
当时警察局长正在五个街区以外的家里酣睡,只有他有钥匙。已经有人去要钥匙了,但是火越烧越猛。
在牢门打开之前,流浪汉早就惨叫着倒在烈焰中。在那牢房的废墟上只剩下一堆烧焦的皮肉和骨骼。
那流浪汉紧贴在铁栅栏上被火焚烧呼叫救命的惨象,接连好几个夜晚,总是在马克·吐温眼前浮现。
一种犯罪的感觉沉重地压在他心上,使他无法解脱。整夜做恶梦,使他经常失眠,难以忍受。
马克·吐温有次向弟弟亨利,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要是某个人把火柴给了喝醉的流浪汉,他是否就犯了杀人的罪过呢?
亨利经过一番思考后,他说要是那个人知道流浪汉喝醉了,那么他就是有罪的。这显然更加重了马克·吐温的心理负担,很长一段时期为此感到心情郁闷。
四个月以后,马克·吐温在看一张圣路易斯城出版的报纸,想找点写作的材料时,偶然发现了一条消息,介绍在纽约市举行的万国博览会,在会上每天有六千人去观看新“水晶宫”的奇迹。他立刻决定亲自去看一看,两天后就准备停当了。
当一艘开往圣路易斯的轮船响起清脆的铃铛,收起舷梯,喷出一缕缕浓烟的时候,马克·吐温已经上了船。
这时他向汉尼巴尔镇告别了,但在他以后三十五年的写作生涯中,他常常回到这个多么熟悉的港口,这里伴随他度过了美妙难忘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