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政治理念,看起来很不错,但是真正做起了可就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
以民为本,没有错,选择贤能的士人掌治权也没有错,但是关键怎么保证选择人是贤能的人?
人心隔肚皮,才能可以检测出来,德行其实能那么简单看出了的?
在不能保证官员德行的前提下,还要治法为末,说白了就是给贪官,狗官提供了一个生存的土壤。
毕竟连千刀万剐都断绝不了贪官的贪念,其他方式怎么可能断绝的了贪官的贪念?
而且人都是有私心的,在人治的情况下,最容易出现包庇的情况。
就好比一个普通人,一个富商,一个高官的亲属,一位皇亲国戚,犯了同样的一件案子。
如果按在交给一个县令来判决的话。
通常情况下普通人可能就是按照法律惩治,富商要是有背景的话,给点钱就能减罪,甚至免罪。
没有背景的话,多给点钱,也能减少刑罚。
但是高官的亲属,至少7成的可能,是大事化下,小事化无。
至于皇亲国戚,估计县令的跪着听皇亲国戚的话。
同罪不同罚,权势越高,处罚越小,甚至连处罚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