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是怎样看待我的,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但是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来他并不讨厌我。也许他会喜欢我,我这么年轻,又长得这么迷人,还是个单身男孩,还是个家,他会不喜欢我吗?
其实一直以来,在我的心里,也是很矛盾的,我究竟是应该回老家辅佐我的叔叔当村长发展经济呢?还是应该继续留在洛阳靠写作挣钱呢?想来想去,还是留在洛阳写作挣钱吧,就当是为了周遇。
然而男人,总要有个事业心才是,想来想去,两方兼顾吧。
就在昨天,我老家的老朋友又鼓励了我一番,他的名字叫“曾辉”。是我女朋友的弟弟。小的时候,他总是缠着我管我叫“姐夫”。现在他听说我正在搞写作,他就很开心。
我欠他的账,我没什么好补偿的,我向他许下诺言,等我今年靠网络写作挣到40万元人民币了,我赠送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他乐呵呵的害羞的说道:“不用咧。”
然而心中对故乡,对老家又无比思恋,何去何从,当速下决断。
拿定主意,只有这样:老家和洛阳两不丢,好去好回,以君之心,随君之意,于内于外,必无咎也。
我之所以起早贪黑,努力码字,我在心中为了谁呢?为了爱情,为了周遇,为了昨日向我女朋友的弟弟曾辉许下的那句诺言。
我的心太过脆弱,也太过细腻,也太过痴情。现在,写下这行字的时候,我想:“住在楼下的周遇又在玩弄他的手机,又在玩乐他的电脑,不知道我想他的同时,他会不会也在想着我呢?”
他是我黑暗里心中的一盏灯,他是我黎明前的一道尊贵的曙光。
我记得历史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荣华富贵不回乡,等于锦衣夜行。”今年“五?一”节的时候,我准备回老家一趟。
为了周遇,从今天起,我就要正式写书挣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