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厄姆地区的全称是奥卡姆省内厄姆郡,同时内厄姆郡还细分为多个贵族领。最大的自然就是特纳家族的侯爵领内厄姆了,其次还是七块伯爵领,再之下就是许许多多的子爵领和男爵领。他们集合在一块儿也就成为了内厄姆郡。
内厄姆郡之上的奥卡姆位于帝国与异族的第一线,一直以来都承担着抵御异族入侵的任务。所以民风相对要彪悍许多——这里并不包括内厄姆,内厄姆并不处于战争的第一线,而是相对靠后,出于奥卡姆省和伦纳德省的交汇。再加上其优渥的地理位置与生活条件,让其成为了一座在帝国都排的上号的大都会。
聚集了巨大财富的内厄姆,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每日所做的事情便是往返于各种宴会,不断讴歌爱情的美好。所谓的彪悍民风也就无从谈起。
有不少人都曾经对内厄姆的这种情况抨击过,甚至于对特纳家族那支名为“雄狮”的军团,是否还保有主上那般强大的战斗力表示怀疑。
这种怀疑曾经一度盛极一时,无论是在内厄姆郡内,还是于整个希罗帝国上层,几乎全都持有这种看法。即使后来这股质疑在特纳侯爵的沉默中退去后,也时不时的会有人跳出来提上一提。
李凌峰不经意间想起了曾经在书上看到的这种质疑,这种质疑将在今天之后被打碎。因为今天,雄狮将再次张开自己的利爪,将自作聪明的敌人撕碎。
抬眼看了看身边沿着青石大道行军的军队,李凌峰在心里默默地想着该用什么词来形容。
这是一支一万人的庞大军队,披坚执锐的士兵有三千一百人,还有七千人则是负责后勤的辅兵。
辅兵在此也就不细说了——他们在进入军队之前,基本都是农夫,ma头劳工。单就战斗力来说,并不高。
而那三千雄狮军团的士兵,则着实让李凌峰大开眼界。他们分为三个团队:分别是獠牙骑士团,利爪步兵团,狮眼弓兵团。
利爪步兵团是人数最多的队伍,总共两千人。他们穿着半覆式钢制铠甲,身材个顶个的壮硕。他们腰间佩着钢铁锻造的长剑,手里提着长枪,背上背着铁制盾牌。
狮眼弓兵团一共一千人,他们穿着更为轻便的皮革护甲,背着上好的直弓,腰间除了单手剑以外还有一个装有三十支箭矢的箭囊。
最后,也是人数做少的就是獠牙骑士团了,他们只有五百人,穿着全覆式盔甲,骑在披着马甲的高头大马之上。每一名骑士身边都跟着两到四名侍从,为他拿各种武器,两米长的骑士枪,双手大剑,单手剑,流星锤,钉锤,盾牌等等。
坚固厚实,经过打磨的全覆式铠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冉冉生辉。看着帅气无比,但这一套盔甲,寻常人穿了根本动不了——太沉了。
而之所以这五百名骑士能够穿着这一身东西行动自如,全是因为他们都是斗气战士,最低也是黑铁中阶,军官更是只有青铜阶才能够担任。
獠牙骑士团是整个雄狮军团最精锐的军团,也是筛选最严格的。拥有两万士兵的雄狮军团,只有五百人能够成为獠牙骑士团的一员。可见其入选的条件是何等的苛刻。
入选者必须是斗气战士,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而这支队伍的成员也是最复杂的,有因战功入选的平民,也有来自名门望族的贵族子弟。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是勇冠三军的强者。
虽然这次出征的雄狮军团人数并不多,也就三千多人,差不多也就是和他军训那会的新生人数差不多。但他一点儿也不敢小觑这些被武装到牙齿的家伙们。
一直以来,李凌峰都觉得军势这种传得神乎其神的东西,其实只不过是人面对黑压压一片人头,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军所产生的错觉——尤其是当李凌峰站到演讲台上之后,面对数万人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明显,是一种自己给自己施加的心理压力。但现在这种想法已经没有了——当他面对这三千人的军队时,竟然产生了如同面对着数万人的错觉。
那是一种很难描叙的状态,就像是这支军队一直在源源不断的散发着一种凌人的气势。
无论是利爪步兵团还是狮眼弓兵团,他们沉默寡言,看着道路的双眼也冷冽而没有几许情感。他们一路上极少开口说话,只是埋头行进。虽然步伐谈不上整齐划一,但却因为这沉默,这眼神,而让人感到极大的压迫感。
相较之下,反倒是獠牙骑士团显得更为自在,欢快。虽然是最精锐的队伍,却反倒没有那种压迫感。他们骑在马上,虽然并没有到处乱跑,但彼此之间却高声谈笑,打闹。乍看之下,仿佛就像是去郊游似的,让人觉得战斗力还没有那些士兵高。
在雄狮军团之后,是长长的辅兵队伍,他们推着车,拉着马,背着各种行礼。这边就显得非常轻松了——或者说是热闹。虽然在督军的监督下,队伍并没有太乱,但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叽叽喳喳地,却让人觉得非常的混乱。
李凌峰多待的位置,处于雄狮军团的中间。他同样骑着高头大马,在他左侧是骑在马背上,拱着腰不断在小本子上写写记记的唐纳文。他们两人是作为人民之声报的记者,跟随队伍前进,并且记录下即将到来的战争的过程,最后将其整理刊登在即将发行的人民之声报上。
这次出征,统帅正是特纳侯爵本人。不过特纳侯爵是在队伍的最前端,随行的还有担任后勤指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