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的大致框架是一个原本只是被死灵法师召唤的无意识的骷髅战士,无意产生了意识,开始了转化为人类,为自己的生存奋斗的故事。
?框架的吸引力就在于:一个曾经没有意识的骷髅兵,如何在人类的生活圈子里活下去呢?
?在这一点上面,作者情终流水找准了yy的地方,把第一本写得几乎可以称为处处潜藏着勾人的**。
在我看到一半的时候,会有很强的阅读**,为什么?因为被人类视为‘最为邪恶的不死生物’,他会如何生存下去?他如何去提高自己的武技?如何让一个骷髅在魔法横行的时代里生存?如何在学会了肌肉生还的技术后伪装成人类?用他那强悍的身躯,在人类世界里横行?
?要知道如果他的身份暴露,面对的将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攻击!
黄易的大唐,就是此道中的好手,如果有记得寇、徐击杀任少名那个情节的话,大家就明白我在说什么了,所有人都知道,二人是一定会杀掉任少名的,而且绝对是有惊无险!但是每个读者在知道了这个结局的情况下,都会去想,他们究竟如何杀掉任少名呢?
骷髅兵整个第一本,完全就是按照这样的模式在走,用前面的情节做铺垫,然后引出‘任务’,完成‘任务’,平淡中透漏着吸引力,明明大家都知道主角会完成这个任务的,但究竟如何去完成的?
除了整个情节的安排之外,第一本里还会吸引到人的地方,就是人物的刻画上,瞥开这些配角不谈,单单是主角的刻画,就是极其成功到位的。
主角是一个骷髅,众所周知,骷髅是没有意识,没有生命,没有**的!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想:一具没有**,刚刚获得意识的骷髅,将如何去面对花花世界呢?
?这其中最为经典的一个片段是在一个小酒馆里,文章是这样描叙的:
黑龙在佣兵公会里接下自己佣兵生涯的第一个任务,因为只是初级佣兵团,所以这个任务很简单,就是帮城市一商人给一百公里外的某亲戚送一封信,星骑着不知疲倦的不死战马狂奔上百公里,八个小时后回来了,第一个任务完成,二十个银币的佣金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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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公会旁边一间小酒馆里,黑龙掂着第一个任务的酬金,不由说了句:“好少。”成立一个佣兵团就用了斯文哥尔两个金币。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银币,也就是说必须再做九个同等级的任务才能把建立兵团的两个金币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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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不是很多人,黑龙和斯文哥尔一共十五人坐在一张桌子,旁边两张桌子也坐了二三十个强壮的佣兵,这个佣兵清一色是男人,身上的铠甲和武器都十分精良,胸口上纹着一个类似闪电的标志,显然是同一个佣兵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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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伦雅和月都是不可多得的大美女,艾琳的青春艳丽,月的英姿飒爽都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那群佣兵从一进门便给两人的美人吸引住了,有意无意地坐到了黑龙旁边的桌子上,不时转头来打量艾琳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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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的话显然被这些听到了,其中一个佣兵夸张地一声失笑:“嫌少?那还不如去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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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那群佣兵一群哄笑,打量着黑龙和黑大等人身上破烂的铠甲,眼神不由带上了不屑与渺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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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佣兵也大声说道:“两位小姐,你的同伴们好像只是初级佣兵啊,这样的佣兵团怎么能容得下两位尊贵的小姐呢?不如过来我们这边吧,我们雷神可是南方有名的一级佣兵团,绝对能给两位小姐最好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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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对啊……”其他佣兵们听到同伴的话,也七嘴八舌地起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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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和月俏脸一寒,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但美人发怒一样还是美人,那些佣兵被她们的神态一惊,更是放肆地怪叫起来,口哨声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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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哥尔心中一紧,不安地向黑龙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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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根本不把这些佣兵的嘲笑放在心里,他是一个不死生物,心里暂时还没有人类那些愤怒,忌妒等负面情绪。但是这些佣兵的那句‘不如去抢’却让黑龙心中一动,转身打量起他们身上的装备。那些装备款式各异,但都显得十分精良,不是黑龙等人身上那些从战场上捡回来的破烂制式铠甲可以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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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转头向斯文哥尔问道:“像他们身上这样一套装备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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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哥尔不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一套这样的装备市价是三十个金币左右,武器也很精良,加起来差不多五十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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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龙现在的等级,接一个任务才二十个银币:“真的不如去抢。”黑龙轻轻地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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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黑龙这句话,斯文哥尔心中一跳,暗叫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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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大等骷髅忽然跳了起来,飞快向那群佣兵扑去,黑龙也跳了起来,直接冲向离他最近的一个佣兵。一套装备就值五十个金币,要接多少个任务才赚得了这么多啊,真不如去抢。抢谁的好呢?即然他们身上有,就抢他们的好了。黑龙心里如是想到。
单看这一点,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主角的性格顿时跃然纸上,聪明,但却不谙人情事故,做事直来直往。
这样的性格,往往是书里吸引人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