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句话的人是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此人正是黑风寨当家的,名叫至尊宝。这至尊宝原来也是个练家子,会它一招半势。至尊宝在长安不学无术,自然混不下去,于是就吆喝了十来个长安城十来个不务正业之人,在这荒山野岭之上取人性命,拿人钱财。
听到至尊宝发话了,众人窃喜。纷纷摩拳擦掌,脸上露出贪婪的表情。
“那个,黑皮呀,你带兄弟们拿上家伙。黎叔,你就在这歇着,等兄弟们回来了拿些好酒,好为大家庆功。”至尊宝说着,本来有点俊秀的脸庞在篝火的映衬下变得邪恶起来。
黑皮就是刚才前来上报的人,此时对着至尊宝躬着身子,满脸堆笑,应着:“当家的,您就放心吧。这次保证是条肥鱼。”说罢就带人取刀枪火把去了。
一伙人从山顶浩浩荡荡的出发了。这伙人纯粹是乌合之众,脑袋里也没有什么正经事情。走着走着就大肆谈论哪次抢到李家姑娘,张家媳妇。自从一年前抢到白家媳妇武藤兰,被他们折腾至死之后,这伙人可是整整一年没有见过女人了。
这伙人中有个叫余锦江的,特别好色,见了女人就命都不要了。他想着想着,咽了口唾沫,悄悄走到黑皮旁边,问道:“黑哥,这次有没有女人啊?”
黑皮明显对他这种没有身份的人不屑一顾,冷冷的答道:“拜托你问点有创意的问题行不,每次都问一样的话烦不烦啊。我们是去打劫你知道吗?打劫,就是男女平等你知道不?现在这世道,别说是女人,只要是碰上个人,那都是天大的造化啦。”
“嗯,那是,那是。”余锦江听见没有女人,不免有些失落。
走在前面的至尊宝听到他们的交谈,转头问黑皮:“黑皮啊,破庙里那两条鱼什么来头啊?”
黑皮立马脸上又堆起笑容,毕恭毕敬的答道:“是两个路人,看样子是父子俩。大当家的,那男的背上背着一把剑,看样子能卖不少钱呢。”
“剑?”至尊宝疑惑道。
“嗯,那剑青绿色,很笨重的样子。光是上面镶的那两颗珠子,就够弟兄们吃喝好几年了。”黑皮回答。
至尊宝听到黑皮的描述,不知怎么的,心里竟泛起丝丝寒意。他这一辈子,只接触过一次带剑的人。然而就仅仅这一次,就让他再也回不了长安了。
二十年前,至尊宝在长安也算是小有头脸的人物。凭着不错的身手和痞子的作风,经常出没于赌场妓院之间。那时,虽不是呼风唤雨,倒也能够做个衣食无忧的流氓。
至尊宝按例去翠红楼收保护费,看见个不寻花只喝酒的怪人。此人旁边摆着十几个酒坛子,倒在桌上呼呼睡去。令至尊宝心奇的不是他能喝酒,而是他腰间挂着那一块美玉。看着看着,至尊宝止不住眼馋,看那人沉睡不醒,准备来个顺手牵羊。他很自然的走过去,也很自然的将玉盗入手中。刚刚把玉揣在怀里,还没走出店门,电光火石之间一把剑已经顶在他喉头。对方只说了一个字——“玉”,至尊宝正欲狡辩,剑如莲花般的在他的衣服上划开,怀中的玉已在对方手中。至尊宝再看看自己的衣服,妈呀,胸前巴掌大个洞直接看到毛绒绒的胸膛,却没有划出一丝血迹。“以后别在长安城了!”……
当至尊宝晶晶颤颤的跑出翠红楼时,手上瞬间传来钻心的疼痛。至尊宝举起右手,只见食指根上慢渗出血来,紧接着,食指从右手上缓缓滑落。一根指头,就这样齐根断掉了,而且开始还没有一丁点察觉。至尊宝立刻陷入了无限的恐惧,那种恐慌就好像蚂蚁在大象的脚下,而大象并没有踩下一样。从此,他二十年没有回过长安城。
现在,这种无边无际的恐惧感又涌上心头。当然,这种恐惧不能让手下的人知道。至尊宝也在幻想着侥幸的存在,或许,这个带剑的人并不会使剑。
虽然不停的在思想上开导自己,身体却不停的冒着冷汗。一路上踉踉跄跄的走着,直到破庙出现在眼前。
众人正欲上前直捣黄龙,至尊宝却做出个停止的手势。
黑皮上前问道:“当家的,怎么了?”
至尊宝很严肃的说:“带剑之人,我欲上前看看。有可能今天的买卖做不了了。”
一伙人听到当家的说这话,都愤愤不平。其中一个忍不住冲至尊宝说:“老大,你不是开玩笑吧?凭弟兄们的功夫,莫说是一个带剑的,就算十个,会会他又何妨?”
只见至尊宝扬起只有四根手指的右手,抓住说话人的右手,“啪”的一声,惨叫声接着传出。至尊宝对众人道:“还有谁不服?”
众人看看刚才说话的那个人左手攥着右手食指在地上打滚,立马无语了。毕竟实力才是决定权力的唯一标准。既然当家的这么说了,就肯定有它的道理。
至尊宝一个人小心的走到破庙窗户旁,拈了点唾沫戳开窗户纸。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连尿都快憋不住了。还是那张人畜无害的英俊脸庞,还是那道紧锁的剑眉。这个背剑的男子,正是二十年前断自己手指的男子。至尊宝愣了好久才缓过神来,六神无主的走向远处等待的众人。
至尊宝吩咐黑皮,让他回去取些好酒,再把前几天吃剩的半只野猪烤熟带来。其他人在至尊宝的安排下一字排开,直愣愣的站在破庙门口,等里面睡觉的两人醒来。虽然已是阳春三月,但这深夜间的凉风还是有些渗人。一群强盗就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