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中国,y区的一个小山区。
此时,这里的一个少年正蹲在一棵大树上,静静地望着寂静的森林。少年大概十来岁的样子,脸上略显青涩,带着满脸的稚气。
忽然一道身影打破了树林的寂静,一道白色而又娇小的身影从森林某处钻了出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兔子。
“等到了。”少年惊喜的叫了一声,随即飞快的跳下树,紧紧地追上了那只逃跑的兔子。
兔子见有人追来,立刻逃命。按道理来讲,人士应该跑不过兔子的,但,眼前的这个少年,却以极快的的速度追上了兔子,并将它的耳朵提了起来。
“抓到了。”少年略带兴奋地叫了一声。然后提着兔子向家里走去。
少年家坐落在一个比较深处的丛林,这里基本没有人出没,四周都是极其高大的树木,使空气十分清新。看起来,是一个极其隐蔽的场所。而少年家,却是一个用竹子搭起来的的小屋子。不论是从大小还是从结构来看,都只能算是简陋的屋子。
少年推开门,进入屋子。一个中年女子走了过来,惊喜的叫道:“小叶,今天又有收获了?”
“嗯。”小叶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把森林中捉到的野兔给了那位中年女子。
中年女子明显露出了欣喜的目光,一把接过野兔,喃喃自语道:“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惠儿,过来看你哥哥捉到的兔子。”
一个小男孩很快的跑了过来,十来岁样子,当他看到小叶捉到的野兔时,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兴奋了起来。
“妈妈,哥哥今天抓到兔子了。”欣喜的声音从被称为惠儿的小男孩嘴中传出。显然,对于吃兔子这件事来讲,全家人都很高兴,因为——终于开荤了!
“哈哈,我们家半年了,终于开荤了。”中年女子迫不及待的把兔子提到了后院,然后兔子,挂了……
小叶叫做刘叶,中年女子叫做樊茵茵,听起来有点孩子气;那个被称为惠儿的小男孩叫刘惠。他们的父亲叫做刘威,此时刚从外面回来。
平时,这家人只能吃素,可是今天,刘叶捉到了一只野兔,半年以来的素菜暂时告一段落了。
首先,最忙的的、只能属樊茵茵了,毕竟,她是个女的,煮饭做菜这种琐碎杂事,就交给她了。她剥兔子皮的熟练程度让人咋舌,一盘热水,兔子迅速放进热水中,上下搅拌了一下,让热水均匀的覆盖在了兔子的表皮。之后,去皮就容易多了。然后,用小刀在兔子喉部割了一个小孔,让兔子放血,用一个盘子接着,等接了一个小碗之后,血一滴一滴的流时,就可以去皮了,拿刮毛刀在兔子身上刮几下。她上下前后刨的速度以及手的摆动速度令人眼花缭乱,几乎是机器的速度一般等皮几乎被刨光了的时候,就是干最恶心的事了——
去内脏!
在兔子的肚子那里切开口,然后把手伸进去,将心脏、肝、肾、胆什么的,逐一掏出,扔在了一旁——先吃肉!
煮饭对于女人来讲,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更何况是这种天天忙里忙外的女人了。樊茵茵倒油的速度掌控的刚刚好,当锅煮热的那一刹那,油就正好倒了下去,溅出了一滴一滴滚烫的油,滴在了她脸上。虽然这种刚从油锅里溅出来的油十分滚烫,但对于这种天天被溅的人来讲,这点温度,太小了,正所谓,百炼成钢……
当樊茵茵端着香喷喷的兔子出来时,全家人的眼睛都射出来亮光,每个人都用这饿狼般的神情看着这盘兔子肉。于是一场战斗不能够避免,那一双双筷子宛如战场上的武器一般,见肉就戳。于是,狼多肉少的生动写照出现了。
当一家人风云残卷扫光一盘子兔子肉时,已经到了下午,吃饱喝足后,刘叶满足的升了个懒腰,刚想去睡午觉却听母亲命令:“小叶,出去砍些柴,拿到镇上去卖了。”
“哦。”随意的回答了一句,刘叶便极为熟练的抄起一把柴刀,扛在肩上,快步走上树林。
刘叶觉得自己天生的身体素质就很好,即使背着几十斤重的柴跑上十里路,都不会觉得很累,这样的体质,似乎是他六七岁时就拥有的。在别人的眼中,他就是个怪胎……至于现在嘛,自然是强大了不少。
当走进森林时,他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这森林里似乎有人,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个想法是错的,于是径直走进了森林。
刘叶的砍柴本领不得不说是到了高手的地步了,他每次挥下柴刀的时候,都会借助砍到树上的反弹力将柴刀毫不费力的挥舞起来,再挥下去,如此这般,有条不紊。还很轻松。
这一次,刘叶一共砍了一百斤左右的柴,当用麻绳捆好的时候,刘叶蹲下来背起这极其重的一捆柴时,却发现地上,似乎埋这些什么东西。
好奇心驱使着他,他蹲了下来,把泥土往外拨。挖到深处时,一个直径五十多厘米的坑浮现在了眼前,挖着挖着,一个硬硬的东西磕到了他的手,他的目光瞬间被那个东西所吸引了。
这是一个散发着微弱光芒的东西,刘叶将它挖出后,才震撼发现,这竟是一枚散发着光芒的戒指,戒指看上去很古老,很朴素,上面刻印着古老的符文,很晦涩,看上去有这几千甚至几万年的历史了,更甚至,这是一件珍贵的文物。
刘叶看着它,这颗戒指中间是一颗硕大的宝石,散发着蔚蓝色的光芒;旁边两颗绿色宝石散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