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东西!”这句话在这本以灵异为主搞怪为辅……什么?你说没看出来?……总之,是这么一本小说中,绝对是某些事件发生的胸、罩……不对,征兆!
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辛巴达了!要知道,老辛同志在这方面可是很有发言权的,不然你们以为他的历险是那么简单,就想阅读一样轻松的么?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事件还将牵涉出一连串的熟人……
我轻手轻脚地出了病房,将门虚掩,向右侧走廊踱去。小人书告诉我,这里有一丝鬼气,不小心处理可能会伤到人。
老实说,我在害怕。人之常情嘛,好歹也是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
有人会看不起我的做法:害怕的话怎么不反抗啊?你看看你,一点都不抵触地接受了。
我那不是没办法嘛。有些事,本来就是无法拒绝的,该来的总要来。我学不来少年漫主角的欲拒还迎,反正最后都要被逼着去的,何不早答应呢?我的内心是挣扎的,但走了一趟下来,自己迷迷糊糊就同意了。我也做不来什么意志坚定、性格强硬并乱开金手指的始点男或普江女,没那个胆子讨价还价,不敢拒绝,也不敢接受,只好沉默地逃避现实。当然,这个举动对于那些家伙来说,我就是变相地接受了条件吧。
我一直是个普通人。说不上胆小怕事,自认为胆子抠出来能比平常人重半斤,不然也不会同意和小人书一同出来“尽见习判官之职巡查异状”。但我终究是个不熟悉业务的凡人,以前是,现在是,将来……我不知道。
“就是这儿!”小人书开心地大叫。
我略放慢脚步,走到那间315病房门前,蹲下来假装系鞋带。鞋是自己那双“飞步”名牌运动鞋,我特地没穿医院备的拖鞋,并故意“不小心”踩到鞋带。毕竟医院有摄像头盯梢,偷看人家病房算什么事啊?不知道的以为我耍流、氓呢!
我发誓,如果走廊尽头没有公共厕所(我住普通病房没专用厕所),我就不来了!
咳,不是我偷鸡摸狗的事儿干得多酝酿出了经验。我一般稳坐江山,给兄弟们出主意做些无伤大雅的好事儿!呃……总之,小心驶得万年船。
反正是试探,我等小人书传来讯号,系好鞋带就拽了拽身上的白底蓝条病号服,缓缓向走廊尽头走去。第一次亲自做这种事,还真有点尿急了。
这所医院每层楼1o号以上的单号病房是单人间,俗称“贵宾间”。隔音效果好不说,还有优先政策,自然,价格也老贵。15号更是其中翘楚,另有特定的医护小队,一般是有钱有权的人烧纸玩儿的地方。当然,对医院不了解的我是从小人书口中得知的,我立刻夸奖她功能好,结果小人书毫不谦虚地接受了。
我还问小人书,她这么厉害,是不是什么都可以知道啊?
她告诉我,天机难测,人心更难料。天道那么牛b主掌六界平衡,却管不了人的思维。所以她只能给我些“常识性”的东西,而且目前我强她才强,许多功能都用不了了。
知道了,这玩意儿就应了那句老话:“。”
小人书告诉我这间病房的情况:315住着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半个月前他与朋友打赌,到建筑工地找一样东西,结果被一根柱子砸在腰上,治不好估计下半身的幸福就这么交代了。幸运的是,那根柱子是木头做的,若是石柱连上半身都一同交代了也是很可能的。但不幸的是,那是根柳木柱,适合留阴。三年前一个八九岁大的男孩子被这根柱子砸死了,于是酿成一出白发人送黑发人,黑发人牵连无辜的人间惨剧。
本来也没什么,就是施工问题加小孩子调皮捣蛋,男孩子时间到了还是会被阴差送走的。但那孩子的父母正是这施工地的建筑工人,老板知道后死活不认账。不赔偿也就算了,还为了所谓公司利益找借口把两人赶走,一分钱也不给。两夫妻都是老实人,公家背景又深,报警后最多拿回了工资和五千块精神补偿费。父亲心中不忿,跑到砸死人的柱子前边哭边说:“幺儿啊,要是你在天有灵,就整的那龟、儿、子垮台吧!”
你说啊,干嘛跟一孩子说这些?不仅如此,他头七回魂还这么说。可怜的孩子,接受了父母的怨气,幻化为半成品鬼灵。鬼灵在施工地屡屡制造意外,砸伤致数十人。幸好最严重的那个也只是脑震荡,鬼灵犯的事儿不算重。但那根柳木柱是不能留了,公家没舍得烧,于是将之锁进了仓库。
没想到,三年后又阴差阳错地被拿了出来,这就是国情了吧。我悟了。
不过,鬼灵有点做过头了,砸领导就算了(我早看那帮工资比一般人高还不干正事的家伙不爽了,同样身为领导但身正影不斜的母亲大人除外,当然这不能往外说)工人小孩是无辜的啊。也许鬼灵还在想通过这种方式将公家的名声搞垮,就算过了三年他也只是个心理年龄十一二岁的孩子,能想到这点已是不错的了。
“病房中那个孩子命理与鬼灵相近,鬼灵便脱离了柳木身,跟在他身上。现在正犹豫夺不夺舍呢。”小人书说。
难怪她刚才说感觉那邪气一阵一阵的跟便秘似的,看来是这么一回事。
我出了厕所,心问:“怎么做?”
“你想救他,还是罚他?”小人书扔过来一个闪光弹。
“救。”我不明白她这么问的原因,但还是选了前者。在我心里,就算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