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这次醒来就在河边,嘴里贪婪着呼吸着空气,不想起来,静静的躺在河边,黑球和狗蛋像两个保镖一样守着自己,看见自己醒来都高兴的低呼。两个小家伙都有自己表达兴奋的动作,狗蛋兴奋的时候是磨着自己嘴巴下面的两个爪子,翅膀还拍打着地面,嘴里还发出尖叫;而黑球是发出低吼声,两个大前腿猛的抬起砸向地面。王志笑了笑,安慰了它们几句,表示自己没事。它们已经可是简单明白王志的动作和听懂王志的话的意思,明白了王志确实没事,才更加兴奋的大叫起来。
王志一直躺了一刻钟,自己细细品味着新鲜的空气,才觉得自由的呼吸是多么美妙的享受,那些投河自杀,被活生生的淹死的傻蛋,临死之前是肯定知道这么个死法是多么难受,再让他选择,肯定不会再选择没有空气的死法了。
劫后余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王志想到这些话才能理解,这简单的话里真正表达的意义,经历劫难,经历危险能够活下来才是幸福的,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才知道能自由呼吸是多麽幸福的事。范伟在电影里有句台词,幸福是我想去厕所,在只有一个厕所的前提之下,你能再我前一步蹲在厕所里,你就比我幸福。简单粗糙的话里才是充满对生活的真谛的体会。
自己大难不死,还有这两个小家伙不离不弃,拼死救自己,自己不是比那些孤单独自穿越世界的网络世界里的猪脚们幸福么。
王志觉得自己体力已经恢复了许多,思绪也回到自己已经饿的咕咕直叫的肚子上来,王志连忙坐起,才看见自己一身的蜈蚣胃液,还有沾满的草,脏土什么的,王志顾不上饿,tuō_guāng衣服就跳进河里,洗了个痛快。
洗完了身上,王志又光着屁股把衣服里的东西都掏出来,手机,还是照常没事,钥匙小刀,打火机都在,才把衣服仍在河里好好洗了洗,没有洗衣粉,只有用河里的淤泥当肥皂用,(作者也不知道什么用只记的小时候在农村河里洗澡,经常是在水里爬出来再抹一身河边的淤泥,在跳进河里)。洗完衣服晾在河边的草地上。
王志裹着一个以前宰杀的动物的毛皮,护住重点部位,其实就算全裸着,也没人看到,可是王志早已习惯了二十几年人类生活方式,你让他一朝在学会原始人光屁股的生活肯定不会习惯的。黑球喜欢吃东西的习惯已经深到骨子里,所有遗留在刚才战场的王志准备的烤肉都被黑球捡了回来,这是一只会过日子的黑球啊,不像狗蛋,喜新厌旧,还有点挑食。
等王志这次吃饱喝足之后,衣服都差不多干了,因为被外星妹子掳来这里的时候,是十月份,那时候华夏魔都还不是冷的时候,王志也没有穿很厚的衣服。可现在已经到华夏时间的十一月份了,这个星球还是温度很适宜,一点也没有要降温的意思。
穿好衣服,收拾好东西,队伍又开始前进,王志这次一路上到没怎么抓小动物来试验自己的催眠大法,而是十分享受的坐在黑球身上,慢慢前进。
好景不会很长的,王志刚才还想着来这里这么久了都没怎么见下雨,结果刚想完,就听到天上打雷声想起,王志迅速让黑球跑到一个长满草丛的土丘前,这样的土丘在草原上很多,也只是比其四周其它的草地高出几米,或者十几米。
有着超级挖洞高手狗蛋,自己就淋不到雨,王志为了也不让黑球淋雨,让狗蛋尽全力在土丘高出地面三四米的位置挖出一个巨大的洞。黑球体型太大,只能勉强的钻进洞里,淋不雨,王志和狗蛋到舒服得多,在黑球旁边开了一个小点的洞,两个家伙挤在一起。
王志刚好把洞里的地上用毛皮铺好,外面倾盆大雨已经下了下来,天空乌云密布,夹杂着闪电雷鸣,王志无所事事的靠在洞口旁边看着外面的大雨,大雨下的很大很急,自己的视线也看不多远,只有看着眼前的大雨发呆。
大雨倾盆而下,面前犹如一个珠帘一样,挡住了你的视线,天空中的乌云密布,连光线也变得很弱,王志听着耳旁震耳欲聋的雷声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充满雷电的天空中,王志突然发现好像有生物在飞。
王志睁大眼睛,才隐隐约约的看清有一条犹如华夏传说中的飞龙一样的生物,在乌云里穿行,好像乌云闪电密布的天空是它游玩的场所,浑身金黄色,在闪电的照耀下,浑身金灿灿的发光,有着四只金爪,头部有须,还发出细长的长吟。
王志心里震惊,难道华夏古老传说中的金龙真的存在么,和天空中的这一条无比相像,传说中是五爪金龙,这一条是四爪,难道古老的华夏真的存在金龙,不然怎么会有那么真实的描写,眼前的这一只和传说中很像,除了少一只爪子,如果古老的华夏在一段时期真的有金龙,为什么全部消失不见了,难道是气候的变化,还是金龙自己飞离了地球,来到这个星球。或者说是这里是金龙的发源地,只是有的金龙飞到了么地球上,而刚好被华夏古老时期的先人发现,才有了记录。
王志拿出手机,打开摄像模式,给金龙拍起视频来,要是自己手机能上网,发到微信朋友圈里,绝对是爆炸性的新闻,可以引爆全球的消息。
金龙一直在乌云闪电里穿梭,就像一只重获新生钻进大海的鱼儿,一点都不知道疲倦,王志一直举着胳膊拍摄着金龙的神姿,想起传说中的龙生九子,各个